德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Deyang National High 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德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3 来源: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0 打印

【解读】德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

 

德阳高新区、广汉市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创新布局,促进“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2〕174号)和《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有关情况的函》(川科函〔202273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广汉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均可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已立项项目终止,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4.凡有自筹经费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自筹承诺书,自筹经费在申报阶段核定后原则上不可调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5.纳入市统计部门统计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上年度《规上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优先支持研发投入比上年度增长幅度大的企业。

6.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国省创新平台、科研院所、中试熟化研发平台、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申报的项目。

7.承担有项目执行期在2022年1月31日前到期的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截止2023年1月31日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牵头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8.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提供行业信用承诺书作为附件。

9.项目申报单位需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信用良好。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

2.原则上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4.处于限制申报期内的申报人,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若退出,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方式。

三、申报指南

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重点研发)(见附件1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成果转化)(见附件2

四、项目申报程序

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书模板可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再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申报书。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deyang.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项目申报单位审核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申报书修改

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五、申报时限及材料报送地址

(一)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26日8:30至212日18:00。线上申报系统到期自动关闭。

(二)材料报送地址

德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发展改革局:聆湖西路一号A栋513办公室

联系人:周郑虹

联系电话:5199113

六、项目申报咨询电话

(一)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技术支持

焦伟超028-68187980(咨询时请说明是德阳管理平台)

附件1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德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发展改革局

       202322

附件1

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2年(2023年3月1日起计算)。

四、支持方向与重点

围绕装备制造、医药食品、先进材料、传感器产业,重点支持油气装备制造、商用汽车及配件领域,中成药、生物医药、化学药品、原料药领域,石油化学助剂、高端合金领域,传感技术开发利用等领域的研发

五、绩效目标

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或突破关键技术3个以上,申请专利3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开展应用示范3个以上,新增销售收入(产值)1200万元(高校除外)。


附件2

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经费

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三、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2年(2023年3月1日起计算)。

四、支持方向与重点

围绕装备制造、医药食品、先进材料、传感器产业,重点支持油气装备制造、商用汽车及配件领域,中成药、生物医药、化学药品、原料药领域,石油化学助剂、高端合金领域,传感技术开发利用等领域技术成果的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五、绩效目标

支持一批专利、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产业化,带动社会研发投入与财政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2:1,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累计新增产值不低于1500万元,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六、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在广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规上科技服务企业,由企业独立申报或产学研联合申报。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的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实施,须签订相应的联合申报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2.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申报单位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牵头申报单位上年度销售收入应不低于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实施期内,成果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服务)预期累计新增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

3.申报企业需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

4.转化成果必须是20191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获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或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

5.转化成果应已完成中试或进入产业化初期,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行业领先,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