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高新区科技创新和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创新布局,促进“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2〕174号)和《关于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有关情况的函》(川科资函〔2022〕73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二、主要内容
该《通知》主要对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的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其他要求),支持方式、申报指南、项目申报程序进行阐述,为项目申报提供政策依据。一是项目申报要求: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二是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方式。三是申报指南: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重点研发)、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成果转化)。四是项目申报程序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书模板可在德阳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再另行通知提交纸质申报书。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