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Deyang National High 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中共广汉市委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汉市支持油气装备产业人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14 来源: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0 打印

【解读】广汉市支持油气装备产业人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德阳高新区各部门,三星堆博物馆景区各部门,各产业园区,省、德阳市属有关单位:

《广汉市支持油气装备产业人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十五届市委常委会第83次(扩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广汉市委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广汉市支持油气装备产业人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高端装备增长新引擎切实推进我市优势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擦亮装备制造产业名片,为广汉冲刺“全国百强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结合广汉实际制定以下油气装备产业人才支持措施。本政策中涉及的油气装备产业企业是指经德阳高新区科发局、德阳高新区经济局、广汉市经信科技局共同认定,注册地在广汉的企业。

一、支持产业人才引进

(一)大力支持全职引进高学历产业人才。新录用(在广汉缴纳个税满一年后申报落实)到我市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承诺在广汉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的,博士研究生享受5万元安家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 2 万元安家补贴。

(二)大力支持“项目挂帅””“柔性引才”对新引进、新签约实施新项目的柔性人才,每月到我市企业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超过30 小时的,根据人才层次分别给予顶尖型人才(A 类)、领军型人才(B类)2000 元/月/人,拔尖型人才(C类)、骨干型人才(D类)1000 元/月/人的工作补贴,每人每年最长补贴期为 12个月,同一人才享受一次柔性引才补贴。

二、支持产业人才培育

(三)大力支持油气装备企业自主培养人才。企业自主培养人才(团队)属于顶尖型人才(A 类)、领军型人才(B 类)拔尖型人才(C类)的分别给予人才(团队)最高 100 万元、50万元、10 万元的奖励。

(四)大力支持优秀技能人才参加技能比武。鼓励企业优秀技能人才参加中华技能大赛、四川省技术能手等技能竞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给予10万元/人奖励,获得省技术能手的,给予5万元/人奖励。

(五)大力支持相关产业人才参加培训。每年至少举办 1期产业人才专题培训,选送相关产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到相关高校或基地集中培训。每年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广授课,及时掌握行业最新动态,提高企业发展战略水平。

三、支持人才平台建设

(六)大力支持油气装备产业企业创建各级人才平台。新创立国家、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的,按平台层级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建站补贴。

(七)大力支持油气装备产业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深化与周边区(市、县 )、省内外高校院所战略合作,加强沟通交流根据项目规模、团队高端人才比例、成果预估,每年从被认定为创新发展先进的油气装备产业企业中,遴选 5 个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创新产品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四、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八)大力支持油气装备产业人才安家广汉。对油气装备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柔性引进的顶尖型人才(A类)、领军型人才(B 类)、拔尖型人才(C类)、骨干型人才(D类)颁发“天府英才卡 广汉人才绿卡”,享受购房、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职称办理绿色通道等方面服务。在广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各类科技人才、高层次人才等,可通过“人才金融服务中心”,在广汉农商行申请“成果贷”“科创贷”“安居贷”“消费贷”“精英贷”等人才贷金融产品,单户最高授信 3000 万元、减息10%-30%。

五、附则

人才(团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人才待遇,且不得再次申报我市各类人才项目和计划:

1.未履行承诺义务、工作考核不合格、未完成服务期限;

2.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引进人才资格;

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被处以刑事处罚;

5.其他应予以取消人才管理资格的情况。

人才(团队)同时符合中央、省、德阳市奖励政策或广汉市委市政府规定的相关奖励,并由广汉市本级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本政策由广汉市委人才办、广汉市经信科技局、广汉市财政局、德阳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解释。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广汉市油气装备产业企业引进人才分类标准


广汉市油气装备产业企业引进人才分类标准

1.顶尖型人才 (A类)。主要包括: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领军型人才 (B类)。主要包括: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拔尖型人才(C类)。主要包括:国家“领军人才计划”人才(青年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4.骨干型人才(D类)“天府青城计划”入选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 (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职称)者;享受四川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紧缺型人才(E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万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人才。

6.储备型人才(F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