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Deyang National High 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7 来源: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0 打印

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汉市台中路72号,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336.29平方米,包含1栋住宿大楼,整个项目包含4台电梯,1个发电机组房(配备1台组发电机),配备1套3台泵二次供水系统、抽水泵1台,1个消防泵房,1个配电室,消防控制系统,楼顶蓄水池,楼顶2个电梯机房。

二、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宿舍楼、楼前广场、通道、停车场人才公寓保安服务、卫生清洁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设备维护服务(所有的水电、门窗的维修,包括照明线路维护、安装更换灯管、各种电线插座、监控设施等;电梯、消防设施维修维保)。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须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市场情况合理报价。

服务商需求

(一)资格需求

1.服务商在信用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人员要求:服务商保证履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最低常驻人数(物业经理1名,保安4名,保洁2名,兼职水电工1名),并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服务商必须为所有派遣人员购买保险,上岗前向采购人提供体检报告(传染病四项检查)。

3.投标人营业执照的主营范围应具备本项目服务范围。

4.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管理部队营院、高校、政府或事业单位的综合性物业管理业绩至少一项。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保安服务、卫生清洁服务、设备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

1.保安服务

(1)人员要求:

A.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B.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岗前培训,熟知采购人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工作要求:

A.服务范围包括日常门岗值勤,安全防范、巡查,消防、监控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包括宿舍楼、楼前广场、通道、停车场、建筑物等。

B.组织专门的巡逻队伍,每天全小区日间巡逻不少于3次,夜间(晚8:00-次日早8:00)不少于2次,每日巡逻总时长不少于5小时,并做好打卡登记。监控智能系统24小时轮班值守。

C.加强管理,预防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一旦发现事件苗头必须立即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D.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2.卫生清洁保洁服务

(1)工作要求

A.公寓楼内部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打扫、垃圾的收集。

B.公寓院内空坝及停车场每天至少清扫两次,确保地面无垃圾,雨天无积水。

C.大楼底铺外沿街面及阶梯每天至少打扫两次,确保地面无明显垃圾。

(2)清洁时间要求

早上7:00—11:00、下午14:00—17:30。

3.设备维护服务

(1)人员素质要求:配备(兼职)1位持有电工证的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水电维修。

(2)工作范围:所有的水电、门窗的维修,包括照明线路维护、安装更换灯管、各种电线插座、监控设施等;具体区域的设备维护。

(3)工作内容

A.随时排查电线及电器开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排除。

B.负责全部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较为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特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电梯安全使用方案。

C.保障公寓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报修,电梯关人事故在30分钟内处理。其他一般故障于1小时内清除,中大型事故于12小时内清除。

D.全天24小时消防中心值班,24小时消防主机监管。出现消防报警时1分钟辨别消防报警的信息,5分钟内到达报警点。

E.做好其他设备维护工作。

(4)消防设施及电梯设备的维保要求

A.按公共建筑消防管理规定,负责对消防设施和电梯设备的保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B.全部消防设施每月进行一次维保检查、电梯设备每15天进行一次维保检查,100元以内配件由服务商负责购买并更换,并做好维保记录,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监护动火和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

C.做好其他防火灭火工作及消防配套设施的维护。

4.绿化养护服务

(1)养护要求

A.除草:每月一次。

B.修剪:至少每月修剪一次,随时保持整形的几何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及剪下的树叶及时清除。

C.病虫防治一年二次。6月底至7月中旬进行。行道树要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一般的树种,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

D.负责其他养护工作。

(2)枯枝死树相关要求

A.凡清理的枯枝死树必须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

B.灌木绿篱的清除枯枝工作,应随时进行,不得超过一周。

C.死树:一经发现随时清除。

D.正常枯死病死率:种植已超过一年的树种保存率在99%以上。种植后不到一年的新种树木,成活率在95%以上。

、参与比选需提供的资料

1.参选报名表;

2.比选申请函;

3.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单位基本信息表及单位简介;

7.申请单位2020年至今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业主证明);

8.比选资格承诺函及廉政自律承诺书;

9.保安服务方案;

10.卫生清洁保洁服务方案;

11.设备维护服务(电梯、消防、水电、门窗等)方案;

12.绿化养护方案;

13.报价函(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100元以内电梯、消防设施配件更换)及报价一览表;

14.比选材料应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申报文件应按“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的数量分别装订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密封处应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提交、逾期提交未密封材料视为无效。

15.请携带以上资料中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人有权查验原件,如查验原件不属实,存在虚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合同支付约定

1.付款条件说明:每季度前10日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2.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考核方式:采购方通过季度考评的方式对成交服务商物业管理服务绩效进行评价,采用百分制进行计分。季度考评分为日常巡查、住户投诉和加分项目三项,季度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支付的主要依据,其中日常巡查考核满分为100分,租户投诉和加分项目为直接的扣分和加分。(2)日常巡查:由采购方对成交服务商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进行定时或不定时巡查考核。(3)租户投诉:成交服务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受到租户投诉,视情况进行扣分。(4)加分项目:成交服务商在工作期间表现出色,服务满意,可获得考核加分。

3.考核结果的应用:

季度考评分数为95分及以上,支付100%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90—94分,支付95%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85—89分,支付90%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84分以下,支付80%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

、申报文件递交方式

请于20231024日至20231027日(8:30-17:30)将比选资料提交至德阳高新区管委会A栋423办公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联系人:老师电话:0838-5199018

、比选流程

20231031日上午10:00,评审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组织在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参选人无需到场)

(一)初步审核

现场验看资料密封完整性,并进行报名单位资质审查。

(二)综合评审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所递交的资料开展评审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评审结果的确定

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候选人(若不足3人,按相应数量推荐),若比选申请人最终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报价也相同,则以类似项目业绩得分较高者的排名靠前;若类似业绩得分也相同的,则以实施方案得分较高者靠前,如仍无法确定,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排名第一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选人,依此类推。

比选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比选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或中选资格。

、中选公示

选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并在本单位官网公示。

、签订合同

1.中选人应在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三十工作日内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中选人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者指令第三方签订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4.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5.比选文件、中选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十、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附件1比选报名资料.doc
附件2评分表标准.xlsx